2008年3月21日 星期五
蘋果日報
A17 | 兩岸要聞 2008-03-21
觀戰筆記:三地學生選前舌戰
台灣大選前夕,香港大學組團考察,不少團員更是內地生。他們前晚到綠營謝長廷的造勢晚會觀摩,昨又到台灣大學交流, 兩岸三地學生各自表述,香港學生羨慕台灣年輕人可以用選票決定自己的前途;內地生關注去中國化對台灣的影響;台灣生卻想了解香港同學如何面對內地生的競爭。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提出承認大陸學歷的主張,不但為民進黨強力猛攻,昨竟也觸發來台觀戰的香港與內地學生熱烈討論,擦出火花。交流會上,有台大學生提問,港大有不少內地生,會否與港生存在競爭,一位內地女生回應說,內地生在港就業遇到不少限制,令她感覺香港想吸引優才來港,卻又不想給他們開放就業市場。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郭永健卻認為,內地城市也有戶籍制度限制外來人口,香港已相對開放。
感受熱烈動員氣氛
郭永健指香港仍未有普選,他希望透過考察台灣選舉,「感受民主氣氛,裝備自己。」他認為,儘管台灣政治仍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但民主發展是正確的方向;台灣人不同香港人,他們可以用選票決定自己的前途,用選票把不及格的領導人拉下台。而剛滿20歲的台大歷史系學生徐和謙說,明天他將行使人生首次的投票權,「我當然會去投票,放棄投票等於放棄做決定,將來也沒有資格去抱怨。」他稱會把票投給馬英九,希望台灣走向國際化。40多人的港大考察團特別到台北縣板橋市觀摩謝蘇的造勢晚會,包括內地學生在內,都聽不懂謝激動炮轟馬的「一中市場 」、「終極統一」的閩台話演說,卻已完全感受香港難見的熱烈動員氣氛。郭永健形容:「佢哋(民眾)好似要將威權時代嘅壓抑,發洩出來。」
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包袱—承傳—還債
信報財經新聞
P43 | 副刊專欄 | 琉璃火 | By 徐詠璇 2008-03-19
港大校歌(暫時是港大學生會會歌)響起。
學生會「上莊」,新一任幹事宣誓就職。第九十六屆矣!
港大正式收生是一九一二年,即是有學生不久,便有學生會。
上屆會長尹翰紳說,他進入港大之後,無悔的,是參與了學生會工作。小伙子有點激動,但沒有淚。
他將象徵着會長權責傳承的一方領巾,隆重的傳給新會長。新會長低低頭,領巾便擱在他雙肩上。
領巾是絲製的,現在是深深淺淺的褐棕色,因為年月已教顏色褪了。用金絲刺繡的校徽,也變得暗啞。這方領巾,不知經過了多少雙手!
歌詠團在唱:「創造我們的理想 尋找應走的道路…… 毌忘祖國 毌忘社會,心猶在 ……讓我們把青春的力量 滙流成廣闊的海洋……」 學生事務長周偉立也在台下隨着唱。不懂唱做不了學生事務長。
剛上任的會長郭永健,綽號「細孖」,一對孖生兄弟都在港大念書。
「呂大樂的書說(註 呂是港大一九八一年畢業生),香港有四代人,校長、學生事務長、教務長,屬於第二代!」郭會長說。「他們是戰後嬰兒潮,對社會講承擔。
「但我們這一代的,什麼時候才可以擺脫七十年代的包袱?我們是不是一定要跟着『放認關中』?
「近年最令我感動的,是天星碼頭的抗爭。他們為了香港人的身份印記,為使蘇守忠的故事不被磨滅,反對盲目拆卸擴建。我們這個閣叫『思遠』,就讓我們多思考!」 我在想,這個年頭,怎樣才算「親建制」?「原則」?「獨立」?「為反而反」?
回轉身,見一位教授模樣的急步走過—抱着大疊書,一頭白髮在風中飛揚。是何文匯,被單周堯捉來教中文系碩士班。文匯笑說:「我在還債!」他一九六九年畢業。
有學生在中山廣場搞公平貿易展覽,推動大學成為「公平貿易大學」……。(二)
2008年3月11日 星期二
發放同學做愛短片港大生或被踢出校
蘋果日報 A11 | 港聞 2008-03-11
【本報訊】香港大學男生不慎遺失自拍與女友做愛短片的USB記憶體(俗稱USB手指),兩人交歡過程迅速被人傳閱。男事主報警求助後,警方前晚隨即以涉嫌盜竊罪拘捕一名曾與事主同住一宿舍的男生,但尚未知該男生是否發放淫片的源頭。據知,港大將召開紀律委員會嚴懲,很大機會開除該生,殺一儆百。記者:梁美寶
遺失USB手指、來自內地的港大男生上周五報警後,警方迅速透過校方內聯網紀錄及各途徑,前晚10時許以涉嫌盜竊罪拘捕一名姓黎21歲港大男生,至昨凌晨他准以1,000元保釋候查,四周後返署報到,現時該宗案件仍由西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調查。知情人士指,短片男事主及被捕男生曾同時入住港大利銘澤堂,兩人相識,男事主暫已休學及退宿。據知被捕的21歲男生姓黎,活躍於學生組織,為港大學生會屬會的體育聯會現任會長,與學生會多名幹事相熟。他被捕消息傳出後,許多曾傳閱該片的學生也感驚慌及否認擁有該短片,以免遭校方及警方「算賬」。本報昨晚嘗試聯絡受害男事主及被捕男生,惟二人均未有接聽電話,有指受害男生感情緒受困,現正休學。據知,事件中流傳的短片共兩段,一段長達18分鐘,另一段則約1分鐘,片中均清楚拍攝到男女主角的面貌及做愛過程。除該短片外,男事主的個人履歷及生活照也同時被流傳。
徐立之:不會姑息
港大校長徐立之昨日向全校發電郵,指對有關港大生淫照外洩事件感驚訝,指有關短片屬個人私隱,呼籲學生之間不要傳閱或發放,校方不會姑息發放短片者,並會與警方合作;若受害男生有需要,港大會為他提供法律援助。有港大高層透露,港大一定會將事件交往學生紀律委會處理,不論該被捕學生最終會否被法庭定罪,也不會姑息他,最高懲罰可開除出校。他指摘發放者:「無論短片或者履歷,都係個人私隱,發放都係唔啱!」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昨晚召開會議,討論如何處理短片事件,及如何為受害同學提供協助。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表示,現未見同學之間有廣泛傳閱該短片,他呼籲擁有該片的學生將之刪除。
話你知:拾遺不報可被控盜竊
有法律界人士指,被捕男生即使並非故意盜竊而取得受害人的USB手指,這種拾遺不報的行為,也屬犯法,可被控盜竊罪。事件中曾傳閱短片的同學,若是使用港大校園或宿舍內的電腦,無論傳閱或瀏覽者,校方很易透過電腦技術查出,但由於傳閱途徑可能只是同學間一傳一,便不屬「公開」發放,故警方難以證明該生在網上發佈淫褻物品。律師梁永鏗指,該名被捕學生拾遺不報屬盜竊罪的一種。除刑事檢控外,受害男生屬被侵犯私隱,他可透過民事途徑要求賠償,並申請禁制令,禁止其他人傳閱短片。
最高可判監10年
根據本港法例,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是否獲益均屬無關重要,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至於發佈淫褻物品,不論發佈人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你的意見?
發放同學做愛短片男生應否被踢出校?請電郵至:mailto:focusgroup@appledaily.com
2008年3月10日 星期一
港大交歡片案拘大學生
明報
A05 | 港聞 2008-03-10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有學生遺失USB 記憶體,內裏載有與女友親熱的性愛片段和個人履歷,有學生拾獲後經「人傳人」廣泛流傳,警方就事件昨日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的21 歲男子,案件暫列作盜竊案處理。
學生會促停止發布短片
港大學生會中央幹事會昨晚發表聲明證實事件,要求學生立刻停止以任何形式發布該短片,及把該短片刪除;學生會今天將召開評議會討論如何處理事件。
21 歲男子遭通宵扣查
據了解,警方接到事主的遺失USB 記憶體的報案後,經調查後,於昨日拘捕涉案的男子,他的身分為大學生。警方發言人證實,被捕男子21 歲,涉嫌盜竊罪名,至今日凌晨仍通宵扣查。
據悉,交歡短片流傳事件,始於事主在校內做運動時不慎遺失USB 記憶體,被另一舍堂的宿生拾獲,未幾即在校內另一個舍內流傳,在「一傳十、十傳百」下,逐漸至近日在互聯網上廣泛流傳,引起軒然大波。
而學生會的聲明中指出,事主危機意識不足,認為他有責任保管自己的物件,涉及個人私隱的更應該特別注意,保管載有私人履歷的USB 時,應該加密,避免個人資料落入不法者手上。學生會希望校方能夠為該名學生提供輔導,令他能盡快走出事件的陰影。
批評港大生不尊重私隱
聲明批評,指從是次事件可見港大學生對尊重他人私隱的意識薄弱。又說︰ 「由於短片曝光的關係,(事主)將來在宿舍中,必然會受到宿友們的奇怪目光,試問一位大學生又怎能承受這樣大的壓力呢?如果各位同學是那位當事人的話,又會不會想自己的私隱暴露於所有人眼前呢?」
「盼警汲取鍾亦天事件教訓」
港大學生會主席郭永健表示,對於懷疑有同學被捕,希望警方汲取鍾亦天事件教訓,能小心處理。學生會至今未知道受害學生是誰,亦沒有接到求助,會繼續就此作出跟進,今日會與成員開會討論如何善後。
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
同學:散播是意料中事
明報 A01 | 港聞 2008-03-09
本報記者日前到短片男事主所屬舍堂附近採訪,部分學生坦承聽說過交歡短片流傳一事,但大多數宿生都聲稱不知情。記者曾向一班為數約10 人的宿生查詢,有宿生立即申明「不清楚」,但背後即有人竊竊私語,向同伴笑言:「問你呀! ×× (該宿舍名稱)Edison(陳冠希洋名)喎!你識唔識?」亦有人表示聽過,之後急步離去,不欲多談。
就讀護理系2 年級的關同學說,社會不應期望大學生有較高的道德標準。化學系3 年級生利同學認為現時社會風氣並不純樸, 「好多人都上色情網站,upload 色情照片或短片」,有人拾遺不報且散播同學的私人資料,亦是意料中事。
教育界議員張文光不認同以上看法,他稱大學生受過高深教育,把別人的私隱流傳出去,是不能接受的行為。「社會有理由要求大學生的品格高尚,拾獲『手指』後發放其中短片,不僅是偷竊罪行,更是品格和品味問題!」於港大法律系畢業的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說,這事件相當不幸。他認為不尊重他人私隱不是個別大學的事,而是源於社會文化風氣。「網上發放資訊根本無成本,又自恃不會被發現或被捕,所以肆無忌憚!」他說,雖然現時並無法例明文規管網上的資料傳送,但學生有責任自律,亦建議政府應從伺服器入手,完善關於網上收發資料的法例及加強執法。
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認為大學生已是成年人,私生活無可非議,但應小心保存個人資料,而取去他人「手指」及發放當中短片,則屬侵犯他人私隱的不當行為。
2008年3月3日 星期一
諗計自救學生合租板間房
星島日報 每日雜誌2008-03-03
宿位不足,校方想盡辦法解決,學生也各出奇謀。與同學合資租屋住最常見,但租金不斷上升,很多學生都吃不消。中原地產代理王先生說,「本來有不少大學生租住黃埔花園,但最細的四百多方呎單位,這一年間已加租一千元,達九千五百元,大學生租客少了很多。」
港島區的租金飆升更厲害,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坦言,校方已租用西環私人樓宇單位作學生宿舍,如西環華明中心,但依然不足,部分同學就在同區合租舊樓單位,「通常數人合租四百方呎單位,現在租金貴,便六七人逼在一個細單位,也有二人合租一間板間房。」
開校巴綫遭投訴
他說,非本地生數目不斷增加,令本地生宿位更形短缺,住在新界的同學,每朝要提早很多返學,否則常擠不上車。「去年學生會曾聯絡旅遊巴公司,開辦私人校巴綫,由旺角接載偏遠地區的同學返港大,但只辦了兩日,因為有專利巴士公司投訴,運輸署指學生會不符合申請校巴士綫的條件,除非校方出面申請。」
宿位不足,校方想盡辦法解決,學生也各出奇謀。與同學合資租屋住最常見,但租金不斷上升,很多學生都吃不消。中原地產代理王先生說,「本來有不少大學生租住黃埔花園,但最細的四百多方呎單位,這一年間已加租一千元,達九千五百元,大學生租客少了很多。」
港島區的租金飆升更厲害,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坦言,校方已租用西環私人樓宇單位作學生宿舍,如西環華明中心,但依然不足,部分同學就在同區合租舊樓單位,「通常數人合租四百方呎單位,現在租金貴,便六七人逼在一個細單位,也有二人合租一間板間房。」
開校巴綫遭投訴
他說,非本地生數目不斷增加,令本地生宿位更形短缺,住在新界的同學,每朝要提早很多返學,否則常擠不上車。「去年學生會曾聯絡旅遊巴公司,開辦私人校巴綫,由旺角接載偏遠地區的同學返港大,但只辦了兩日,因為有專利巴士公司投訴,運輸署指學生會不符合申請校巴士綫的條件,除非校方出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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