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立會解畫大話連篇諉過港大一哥驟變「謊言雄」


信報財經新聞
P11  |   獨眼新聞  |   獨眼新聞  |   By 紀曉風 2011-08-30

「我說了,我拯救自己的靈魂。」德國哲學家馬克思在136 年前就工人於資本主義社會中備受剝奪而提出反抗時申辯。然而一言興邦、一言喪邦,當曾指警察執法而要道歉屬「天方夜譚」的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天花盡唇舌為警方月中李克強訪港時不同濫權行為辯解;可是,他說了,卻葬送了一隊警隊。

曾偉雄的「解畫」,不足一天即遭港大校方、被推港大學生李成康及被擋的now 新聞台記者否認,只有六四T 恤男黃生指「為存厚道」,希望一哥認錯及公開事件真正版本,否則他才會把事件過程一一公開。一哥上立法會解畫,原本以為能挽回警隊尊嚴,可惜議事堂內的答案版本有別,反而被質疑誠信,回覆議員的回應,更惹來公眾訕笑,甚至指三名學生講粗口辱罵警察,企圖令外界質疑李成康等同學的人格。曾偉雄的表現,不但是警隊公關災難,恐怕只會加強公眾對警察反感,早晚達成「一哥不走,不足以平民憤」的窘局。

休假一周的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天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一起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特別會議,就警方於月中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一連串被指打壓市民、大學生及記者言論、集會及採訪自由的行動解釋。會議吸引多名議員出席,要求發言的議員更多達20 多位,當中不乏建制派議員,可見警方行動的爭議性,不獨只被視為「反對派」的泛民窮追猛打。

然而一哥口中的事件版本,卻和近半月以來市民的認知大有出入;他指李成康和另外兩名學聯同學對李克強安全沒有威脅,指阻截同學是「港大認為是需要處理」,又指當天把遠離陸佑堂的紐魯詩樓、梁球琚樓列為核心保安區,禁止同學進出,是和港大兩次會議中得出結果,會議中港大教務長亦有出席。

港大還擊否認設管制區

不過,香港大學昨晚發表聲明,指在本月17 日的會議前,雙方一直只是討論交通管制安排,當時沒有所謂「核心保安區」說法,但在李克強到訪前一天,即本月17 日,港大收到警方要求修改交通管制範圍,當晚會議上警方把交通管制區域伸延至太古橋,又要求港大保安與警方合作。一言蔽之,港大否認自設保安區,直指所有保安要求都是由警方主動安排,港大只有協助。

對於在典禮中以數倍警方包圍李成康等三名同學,禁止他們步出大樓更用防煙門把他們擋住,曾偉雄指當時只是停止三人從同一通道進入「校方設立」的保安範圍,並無明示或暗示不讓他們離開,其後他更補充當時三人不但沒有理會港大保安人員及管理人員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此外更用粗口辱罵現場警員、致電召喚記者,以及多次進出後樓梯。然而事實從有線新聞當天拍得影片,李成康步出後樓梯時,現場只有一名保安員,而且李成康一步出後樓梯,不由分說已即被警察阻隔,所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恐怕只是後來解說。至於指三名同學爆粗問候警員,港大校友郭永健坦言無關宏旨: 「這根本不是重點!問題是警察有否禁錮他們,就算他們確有講粗口,也不代表可被警方非法禁錮。」李成康亦矢口否認他們三人有辱罵警員,又重申自己由10 時許被警員阻隔,直至10 時40 分都從沒有離開後樓梯,亦沒有警員及保安員明示或暗示他們可以離開。

曾偉雄對懷疑警方禁錮學生之說,已有漏洞,然而對阻礙記者採訪的辯解,情節犯駁如天方夜譚。話說當時李克強造訪麗港城並已登樓,一分鐘後穿上平反六四T 恤的黃先生步出26 座外,隨即被穿西裝的便衣保安員抬走,黃先生指有關人員一直沒有表明身份,然而一哥卻在立法會上多次指警員有表明身份及出示委任證。

黃先生昨傍晚接受港台節目訪問《自由風自由phone》再解釋,指被人挾走時曾撥開對方手部,高呼「你唔好推我」,結果對方青筋暴現、兇惡地着他勿反抗,然後「腳踭踏住膊頭」制服他,混亂間不知道警方如何和他妻子交涉。他承認警員曾向他妻子「show pass」(出示委任證),但其妻當時激動,指便衣人員行為如同黑社會。

若說謊處長隨時犯刑法

在抬走黃先生期間,now 新聞台攝影師及記者趨前拍攝,結果先後被兩名穿西裝男士遮擋鏡頭。曾偉雄辯解指在截查黃先生時,對方表現激動,於是帶走進一步查詢,此時有一個「黑影」走近,手上托着「黑色物品」,警員出於本能反應用手擋格, 「警員的手被卡着在攝影機上,當時警員還要求能否讓他將手縮回」,他指後來證實黑影是記者,已無再阻礙採訪。但是曾的說法未足一天,又被反駁;now 新聞台發聲明,指「當時一名穿着背心的男子按着本台的鏡頭,另一名穿着西裝的男子,再走到攝影師前面,大力按住攝影機,絕對不是不經意卡住,期間記者多次查問他們身份,他們都無理會」。

面對多方踢爆,曾偉雄之解說不但愈描愈黑,更有可能犯上官非;昨天已有網民指一哥的解說,有「講大話」之嫌,更疑似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8 條(2),即任何人向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提交虛假、失實、揑造或揑改文件,而意圖欺騙立法會或該委員會,即屬犯罪。最高刑罰是罰款1 萬元及監禁12 個月。禁錮學生已被質疑知法犯法,議事堂上謊話連篇,恐怕知法犯法並非天方夜譚。

毓民立會疑似襲警一哥要備案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

舉行會議討論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的保安安排,由於有李少光與曾偉雄兩大「惹火尤物」拍檔出席,一眾議員亦非常畀面,落足嘴頭問過夠,結果單是第一輪發問,已有二十多名議員表示要發問。

發問人數太多,而李少光與曾偉雄(主要是曾偉雄)又經常答非所問未能提供答案以回應問題,於是會議只得擇日再續,本來一股作氣要「郁」一哥的毓民未能發問,自然氣上心頭,索性於會議完結前採取行動走到一哥前,立法會保安見毓民上前本想上前制止,但就被毓民喝止,更解釋只是展露「六四T 恤」,成功說服保安手下留情,說時遲那時快,毓民要求一哥檢視是否內藏武器後,即把T 恤擲向曾偉雄,更擲中曾偉雄面部,可惜一哥不是那名擋鏡頭的警員,面對一團黑影(T 恤)飛來卻沒有反應, 「鷹」名可謂一朝喪。

忽然被襲,作為執法部門一哥,曾偉雄當然不會罷休,連忙在會議結束前的最後時刻,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提出抗議,阿涂會後表示,由於當時視線被保安遮擋,看不到處長被擲中,稱稍後會翻查片段及諮詢立法會法律顧問才作交代,又表示如果見到處長被擲中,會將有關議員驅逐離場。

其實,以警方過去執法標準,如果噴口水與香檳都可以控以普通襲擊罪, 「T 恤擊面」罪行明顯更為嚴重,老紀就認為,曾偉雄身為警隊之首,若向他公然施襲,即同時干犯襲警罪名,至於一哥身在其位,當時卻未有即時執法作出拘捕行動,實有失職之嫌,現時補救之法,一哥實應盡快前往中區警署備案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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