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不滿警手法 港大校友研覆核


香港經濟日報 A24  |   政情 2011-08-23


  【本報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警察與港大生發生碰撞、學生被鎖進後樓梯,記者亦不獲安排採訪活動事件,引起社會不滿,有港大校友考慮提出司法覆核、召集反思會表達不滿;據了解,投訴警察課接獲5宗投訴,投訴人包括一間電視台。

  事件惹起港大生及校友不滿,有份出席當日示威活動的08年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質疑警方行動,正參考法律意見,最快會於下周提司法覆核,目前已有10多位同學及校友支持。他們在facebook設立「抗議香港警察侵害港大校園」群組,收集同學及市民聯署,打算在周五晚上到西區警署提交。

  96年畢業生陳慧敏亦在facebook設立「港大校格淪亡、警方無法無天--抗議港大818殺害自由事件」群組,並將在本周五晚7時許,在港大開心公園舉行集會,呼籲學生及各界人士參加,亦邀請校長徐立之、一眾副校長及校務委員會成員出席聆聽及交換意見。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 約見唐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昨出席社協活動時指出,「警方是完全無動機在不必要的情況下,影響傳媒採訪工作和市民的正常生活。」認為傳媒應和警方多些溝通。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已要求約見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希望就事件進行檢討和表達傳媒意見,他形容是次保安安排是最嚴謹的一次,傳媒與「官媒」角色不同,希望日後遇到因位置或環境問題需聯合採訪的活動,由各傳媒輪流採訪。

  記協主席麥燕庭稱,李克強訪港的保安和採訪安排,反映政府有意用新華社和政府新聞處的拍攝隊等「官媒」取代傳媒,令人擔憂。民主黨議員劉慧卿指,傳媒主管應拒絕使用由新聞處拍攝隊提供的採訪片段,向政府施壓。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在北京指,尊重港大學生有示威集會的自由和權利,周五舉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有警方代表出席。署理警務處處長李家超指,據警務條例香港法例第232章第10節,警方有責任確保來港國家元首安全,且李克強訪港期間天氣較熱,警員壓力大,盼市民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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